基层民警利用职权侵害未成年少女,法院一审判决引发家属强烈不满。
在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牙城镇,一个原本平静的小镇,却因一起发生在派出所内的恶性事件而蒙上阴影。2025年6月16日下午,一名15岁少女小君(化名)因涉嫌殴打他人,与母亲一同被通知到牙城镇派出所教导员办公室接受调查。教导员李某在处理案件过程中,先让小君的母亲离开办公室,随后对独自留下的少女实施了严重猥亵行为。这一事件迅速引发社会关注,也让受害者家庭陷入长期痛苦之中。
根据霞浦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,李某的猥亵行为包括抚摸胸部以及更严重的侵入性侵犯。法院认定,李某以可能被拘留为由,对少女进行胁迫,从而完成犯罪过程。物证鉴定显示,办公室垃圾桶、警服以及其他物品上检出的痕迹,与李某的基因型一致,充分证明了其犯罪事实。2026年3月16日,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9个月。李某当庭未提出上诉,但这一判决并未平息受害者父亲张先生的愤怒。
牙城派出所作为事发地点,承载着当地居民对公正执法的信任。然而,这起案件暴露了权力滥用的严重问题。张先生回忆,事件发生后,他最初接到妻子电话时难以置信,认为派出所应当是安全的场所。直到女儿哭泣的声音传来,他才意识到事态严重。随后,他立即向宁德市公安局报案,李某很快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。这一过程虽迅速,但对受害少女的心理创伤已然造成持久影响。
小君的家庭原本在牙城镇过着普通生活。张先生作为外来务工人员,2007年在此落脚,本希望在这里安稳度日。女儿小君从小在当地读书,虽然学习成绩一度不理想,曾短暂到外地封闭学校就读,但回镇后逐渐稳定。没想到,一场小小的肢体冲突,竟成为悲剧的开端。小君回家后情绪崩溃,放声大哭,才在母亲追问下吐露真相。整个家庭从此陷入阴霾,少女多次离家出走,情绪极度低落。
判决虽已生效,但张先生认为量刑偏轻。法院在判决中考虑了李某利用职务便利、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、手段恶劣等从重情节,同时也认定其认罪态度可从轻。然而,受害方未收到任何正式道歉,少女的心理恢复也遥遥无期。张先生计划申请检察院抗诉,并通过民事诉讼寻求赔偿,以维护女儿权益。这起案件提醒社会,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,需要更严格的监督机制和更严厉的惩处力度。基层执法人员的权力边界,必须得到明确界定与有效约束,方能避免类似悲剧重演。
牙城镇靠海而建,风景宜人,人口众多,本应是宁静祥和之地。但这起事件让当地居民对公权力产生疑虑。如何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,保障弱势群体的安全,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。受害少女的遭遇,不仅是家庭的伤痛,更是社会法治建设的警钟。只有通过不断完善法律适用与监督体系,才能真正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,让类似事件不再发生。
